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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拆迁少了28平米》有下文

开发商踢皮球 住户不依
2000-09-2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9月6日,本报报道了有关黄先生拆迁后少了28.34平米一事,近日黄先生又打来电话反映:楼上楼下一个单元同样规格的住房,为啥经过政府裁决的3户建筑面积变成83.57平米,而其他几户则是73.06平米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到底玩的是啥手法!

9月19日下午,本报记者与中央电视台记者一起来到朝阳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,在一间办公室内有两名工作人员正在打扑克,未等记者说明来意,见架势,他们拔腿就走,当记者追上去询问王科长在不在,其中一个人只说:我不姓王,也不是科长。用书包挡住脸就走了。而在另一间办公室里,工作人员则称:只能找王科长,王科长的手机关机,打传呼也不回电话。无奈之下,只好约他20日8:30在办公室进行采访。

昨天上午,记者再次来到朝开拆迁科。面对《房屋纠纷裁决书》上标明的建筑面积83.57平米和《出售自管公有住宅楼房协议书》上标明的建筑面积67.38平米,王科长解释:因为测绘时房主已经入住,无法进行实地测量,根据有关规定,用使用面积×1.333计算建筑面积。黄先生的住房使用面积为54.80平米,记者当场计算出该房的“建筑面积”为73.05平米。对此王科长说:因为各个楼层所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同,比例也会有所出入,有时会高达1:1.6左右,对于这件事,如果是他们错了,他们会改进工作。当记者问这个67.38平米又从何而来呢,王称:这个问题就要到房改部门去问了,两个部门的测量方法不同所致。

王科长又说:实际上,黄先生家在拆迁中是占了便宜的,交了67.38平米的钱,却得到了83.57平米的房子。同时还称这位黄先生是记者的朋友、亲戚或邻居,他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始终是个“钉子户”,一直怀恨在心,这次以为是抓住把柄了,其实面积有出入属于正常现象。

对于此问题,记者再次采访了朝阳区房屋土地管理局,拆迁管理科的曾科长称:朝开安置时应以裁决书上标明的83.57平米为准,对于他们之间的问题可以协调解决,协调不成,住户可以起诉。当记者问到是否会因测量方法不同而导致建筑面积不同时,曾表示:无法回答。

对此说法黄先生表示难以接受。他指着《公有住宅租赁合同》上标明的使用面积54.8平米说:按朝开的说法,使用面积×1.333后,建筑面积是73.05平米,小学生都会计算,这与83.57平米还相差10平米,一看就知道他们是蒙人的。黄先生还是要个合理的说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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